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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18】本周这些城市货车限行政策有调整,卡友们注意

[罗戈导读]12月12日至12月18日期间,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安徽、广西、四川等地货车通行政策有调整,广东肇庆多地施工交通管制。

卡友们大家好!

货车宝联合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每周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汇总内容。

12月12日至12月18日期间,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安徽、广西、四川等地货车通行政策有调整,广东肇庆多地施工交通管制。

建议大家收藏转发,避免扣分罚款,绕路!

1广东省

深圳市对轻型多用途货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

为落实好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轻型多用途货车继续实施通行优惠政策,具体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通告》(深公交通〔2022〕248号)中的限行措施不适用于轻型多用途货车。

二、轻型多用途货车按以下规定实施限行:

(一)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驶入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

(二)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红荔路、笋岗路、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上步路、皇岗路、彩田路、新洲路、香梅路。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限行规定限制。

四、新能源“轻型多用途货车”仍按新能源车辆限行优惠政策执行。

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施行。

肇庆市延长阅江大桥交通管制时间

经检测发现,阅江大桥桥梁存在局部病害,需进行局部维修。为避免重车通行加剧桥梁病害发展,加快推进桥梁修复工作,确保桥梁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需延长阅江大桥交通管制时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5月30日。

二、管制措施:限制宽2.3m以上,载重1.25吨以上货车及公交车等大型车辆通行。

三、绕行方案:限行的大型车辆可绕行肇庆大桥和西江大桥。

请过往车辆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公交线路调整请留意“肇庆公交”微信公众号已发布的《关于临时调整途经阅江大桥公交线路的通告》。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江门市潮连大桥将于12月15日15时恢复通车,期间中、重型及大型客车仍需绕行

目前,加固施工已基本完成将于12月15日15时恢复试通车期间,仍禁止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通行

省道S271线潮连大桥加固工程桥面铺装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剩余工程正在加紧施工。为方便市民出行,潮连大桥将于2022年12月15日15时起恢复试通车(中型、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含公交车)除外),特此公告。

试恢复通车期间各地进出潮连岛的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仍按照原方式进行绕行

各区域车辆进出潮连岛绕行方案

(一)从鹤山方向驶往潮连岛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可通过G325国道接入江门大道,通过沙富立交高速入口进入广中江高速后经广佛江珠高速在潮连出口驶出进入潮连岛。也可通过沈海高速(佛开)经珠三角环线高速(江肇),接入深岑高速(江鹤、江中),接广佛江珠高速在潮连出口驶出进入潮连岛。30吨以下中型货车及大型客车推荐通过G325国道接入江门大道,在沙富立交高速入口进入广中江高速在荷塘出口驶出,经荷塘镇中兴一路至中泰西路由西江大桥进入潮连岛。

从鹤山驶往潮连岛路径示意图

(二)从顺德方向驶往潮连岛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可通过广佛江珠高速在潮连出口驶出进入潮连岛。30吨以下中型货车及大型客车推荐通过广佛江珠高速接广中江高速在荷塘出口驶出,经荷塘镇中兴一路至中泰西路由荷塘西江大桥进入潮连岛。

从顺德驶往潮连岛路径示意图

(三)从蓬江区驶往潮连岛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可通过江门大道,前往龙湾高速入口进入深岑高速(江鹤、江中)后经广佛江珠高速在潮连出口驶出进入潮连岛。30吨以下中型货车及大型客车推荐通过江门大道,前往沙富立交高速入口进入广中江高速在荷塘出口驶出,经荷塘镇中兴一路至中泰西路由荷塘西江大桥进入潮连岛。

从蓬江区驶往潮连岛路径示意图

(四)从江海区方向驶往潮连岛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可通过从江海区驶往潮连岛的中、重型货车可通过五邑路南山高速入口接入广佛江珠高速在潮连出口驶出进入潮连岛。30吨以下中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同样推荐由上述路径进入潮连岛。

 从江海区驶往潮连岛路径示意图

(五)从蓬江区荷塘镇驶往潮连岛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可通过东堤三路高速入口接入广佛江珠高速在潮连出口驶出进入潮连岛。30吨以下中型货车及大型客车推荐由中泰西路经荷塘西江大桥驶入潮连岛。

从荷塘镇驶往潮连岛路径示意图

(六)从潮连岛驶往上述区域从潮连岛驶往上述区域的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可参考进岛路径驶离潮连岛后去往各区域。

注意事项

1.请各中、重型货车及大型客车司机按照上述绕行线路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合理安排行驶路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建议提前在高德地图等软件熟悉行车线路,以确保车辆行驶合乎相关规定。

2.请日常工作中需要途经潮连大桥通行中型和重型货车的个人、企业、施工单位等,提前计划。

肇庆市S8广佛肇高速部分隧道施工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因S8广佛肇高速北岭山隧道、黎壁山隧道施工需要占用行车道,为保障施工和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上述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及路段:

(一)2022年12月15日9时至22日24时(共8天),S8广佛肇高速西行(广西方向)端州收费站至禄步收费站路段进行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端州收费站、小湘收费站往广西方向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2022年12月23日9时至30日24时(共8天),广佛肇高速东行(广州方向)禄步收费站至端州收费站路段进行全封闭施工,施工期间禄步收费站、小湘收费站往广州方向路段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绕行路线:

(一)S8广佛肇高速北岭山、黎壁山隧道西行方向全封闭施工期间,西行(广西方向)车辆请从端州收费站驶出绕行G321国道,在禄步收费站重新进入S8广佛肇高速行驶。

(二)S8广佛肇高速北岭山、黎壁山隧道东行方向全封闭施工期间,东行(广州方向)车辆请从禄步收费站驶出绕行G321国道,在端州收费站重新进入S8广佛肇高速行驶。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广佛肇高速将在沿线情报板、收费站出入口发布信息,请过往车辆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严禁进入封闭管制区域,并服从高速交警、路政及交通维护人员指挥,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浙江省

宁波市镇海区启用部分电子警察设备

为进一步改善镇海区道路通行环境,规范行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自2022年12月16日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设备,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反禁止标线通行、违反禁令标志通行、逆向行驶、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灯控路口电子警察点位

1、西陆路与明海南路 东口、西口2、明海南路与西陆路  南口、北口3、静海路与威远路 西口4、威远路与静海路 南口、北口5、静海路与宏远路 东口6、长骆路与方严路 南口、北口7、方严路与长骆路  东口、西口8、长骆路与镇海大道 南口9、通海路与凤翔路 南口、北口10、凤翔路与通海路 东口11、车站路与前葱园路 东口、西口12、城河西路与胜利路 东口、西口13、胜利路与城河西路 南口、北口14、鼓楼东路与城河东路 东口、西口15、城河东路与鼓楼东路 南口、北口16、风华路与金江路 东口、西口17、金江路与风华路 南口、北口18、风华路与金启路 东口、西口19、金启路与风华路 南口、北口20、风华路与金丰路 东口、西口21、金丰路与风华路 南口、北口22、风华路与金宝路 东口、西口23、风华路与大运路 东口、西口24、大运路与风华路 南口25、东信路与金江路 西口26、金江路与东信路 南口、北口27、九龙大道南一路 东口、南口

违法停车拍摄点位

1、永旺路逸夫学校门口周边

非机动车、行人违法拍摄点位

1、明海南路与芳辰路 南侧西2、明海南路与芳辰路 南侧东3、庄市大道与兴庄路 东侧南4、镇海大道与三五路 东侧北5、镇海大道与三五路 东侧南6、镇海大道与西大河 东北侧7、镇海大道与西大河 西北侧8、镇海大道与西大河 西南侧9、镇海大道与西大河 东南侧10、芳辰路与兴庄路 东侧南11、镇海大道与金华南路 东北侧12、镇海大道与金华南路 东南侧13、镇海大道与金华南路 西南侧14、镇海大道与金华南路 西北侧15、镇宁东路与隧道北路 东南侧16、镇宁东路与隧道北路 东北侧17、镇宁东路与隧道北路 西南侧18、镇宁东路与隧道北路 西北侧19、庄市大道与明海大道 东北侧20、庄市大道与明海大道 东南侧21、庄市大道与明海大道 西北侧22、庄市大道与明海大道 东侧23、九龙大道与滕山路 东南侧24、九龙大道与滕山路 东北侧25、九龙大道与滕山路 西南侧26、九龙大道与滕山路 西北侧

闯禁等监控卡口拍摄点位

1、九龙大道五墓园道口 北侧

2、慈海南路与永茂路 南侧

原相关交通管制规定和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全区所有灯控路口及学校、医院、菜场、车站等周边的视频监控均具有非现场抓拍功能,请市民们在驾驶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有序通行。

3江苏省

丹阳市进一步明确优化市区货运车辆通行措施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通行环境,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全面优化市区货车通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市区货运车辆通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划分

齐梁路、南二环路、西二环路(原241省道)、北二环路和银杏路组成的闭合区域,上述道路除齐梁路、银杏路外,均含本道路。除以上闭合区域外,还包含西二环路(北二环路至312国道)、北二环路(西二环路至美乐路)、迎宾路(银杏路至开发大道)路段。此外,以下路段和区域高峰时段(7:00-9:00、16:30-18:30)禁止货运车辆进入:振兴路(齐梁路至丹横线);丹横线(原丹金路)、南三环路、丹金线(原241省道)、南二环路组成的闭合区域,除南三环路、丹金线(原241省道)外,均含本道路。

二、通行管理措施

1.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不受通行限制,允许全时段在丹阳市区范围内通行,无须办理通行证。

2.轻型及以下货车(满足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不包括低速汽车)、中型及以下城市配送货车(在市区范围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高峰时段(7:00-9:00、16:30-18:30)进入限行区域,应当办理通行证,其他时段不受通行限制。

3.南二环路、兰陵路、新民路禁止轻型以上货车通行。

4.中型货车每日22:00-7:00允许进入限行区域,无须办理通行证;重型货车高峰时段禁止进入限行区域,其他时段进入应当办理通行证。

5.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排放标准为国三或低于标准以柴油作为动力的客车和货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和政府实施过渡期管理的专项作业车除外)、低速货车、轮式自行机械车、轮式装载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限行区域。

三、通行证办理规定

1.货运车辆进入限行区域(按规定无须办理通行证的除外),实行通行证管理。

2.货车通行证管理实行线上、线下申请制度。线上办理通行证可通过丹阳交警微信公众号,按提示上传申请材料,提前网上申领临时通行证;线下办理通行证可在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办证点、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阳中队办证点和丹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横塘中队办证点办理,时间为9:00—12:00;14:00—17:00。

3.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等货运车辆不适用以上办证规则。

4.对违反相关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5日起实施,原货运车辆通行管理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规定为准。

4山东省

烟台市调整牟平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的补充

为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将牟平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补充调整如下:

一、大型货车(不含各类工程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由每日23:00时至日5:00时调整为每日22:30时至次日5:30时可以通行城区道路,但核心区域重点路段除外。

核心区域重点路段包括:

西郊路(三山大街至滨海东路路段、自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

北关大街(牟山路至昆嵛山路路段)

通海路(滨海东路至雷神庙大街路段)

东关路(滨海东路至雷神庙大街路段)

牟山路(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

政府大街(西关路至体育馆路路段)

工商大街(西关路至体育馆路路段)

崔山大街(东关路至通海路路段)

新城大街(牟山路至东关路路段)

正阳路(北关大街至新城大街路段)

昆嵛山路(北关大街至工商大街路段)

滨海东路(鱼鸟河大桥西侧至大窑路路口)

二、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行通行时间和路段。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箱)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 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海阳市对城区部分路段货车禁行的补充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预防“噪声污染”和规范城区行车秩序,努力打造安静、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农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通告》要求,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货车禁行做出补充并通告如下:

一、禁行路段

新兴街(海园路至海兴路路段);海兴路(长山街至新兴街路段);长山街(海园路至海兴路路段);海山路(龙山街至公园街路段);龙山街(海阳路至海山路路段);海河路(龙山街至公园街路段);海阳路与龙山街路口西130米处(阳光医院西)北路口至海河路路段。

二、禁行时间

每日晚8时至次日早5时。

三、禁行车辆类型

从事批发业态的货车。届时,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禁行路段采取视频巡查与现场巡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望广大驾驶员严格按照通告内容依法行驶。

四、通行证办理

居住在禁行区域内确需办理禁行区域通行证的,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证。

此通告自2022年12月12日起执行。未在本次补充通告内的禁行车辆类型、禁行路段,按照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11月16日发布的《关于货车车辆限行通告》执行。

莱州市调整市区货车通行管理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切实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持续改进城区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对莱州市区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莱海路以南,以上四条道路(不含)形成的仿矩形区域为禁限行区域。

二、大型货车由全天24小时禁行调整为每日23:00至次日5:00可以通行市区道路,但核心区域重点路段除外。

核心区域重点路段包括文化街(文昌路至莱州路之间路段)、莱州路(文化街至文泉街之间路段)、文泉街(莱州路至文昌路之间路段)、文昌路(文泉街至文化街之间路段)。

如需在禁行时段内通行禁行区域的,货车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经批准后方可通行。

三、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不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箱)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6日起施行,之前货车通行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5广西省

钦州市区公布42处电子抓拍交通违法路段

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严格规范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向社会再次公布城区42处电警抓拍执法路段,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6安徽省

淮南市新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道路交通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关于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依法对2021年度淮南市新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等信息进行年度公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

2021年度淮南市新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

7四川省

广元市对主城区货车通行限制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广元市主城区货车通行限制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限行区域及限行时间:

(一)龙洞碥大桥、国道542线、北二环、望乡台大桥、西二环以南。

(二)龙洞碥大桥、国道212线、明月路、万缘隧道、南环路、国道212线至嘉陵江大桥西桥头,滨江路以北。

(三)袁家坝路口、西二环以东。

以上路段合围区为限行区域。

限行时间:7时至22时。

城区过境路段及限行时间:

(一)龙洞碥大桥、国道542线、兴安路二段、利州东路三段、澳体大桥、米仓路、明月路、万缘隧道、国道212线、剑北路、袁家坝路口。

(二)龙洞碥大桥、国道542线、兴安路二段、利州东路三段、德缘路、北二环、望乡台大桥、西二环、袁家坝路口。

(三)龙洞碥大桥、国道542线、兴安路二段、利州东路三段、水柜路、北二环、瓷莲路、国道108线。

(四)袁家坝路口、西二环、望乡台大桥、北二环、瓷莲路、国道108线。以上路段限行时间:7时至10时;17时至22时。

据悉,本次管理对象为普通载货机动车、挂车、牵引车、罐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低速载货汽车(原三四轮农用运输车)及拖拉机等车辆。

军用货车、警用货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环卫清扫车、洒水车、环卫垃圾运送货车以及其他专用制式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下水道清疏、园林绿化、运输防疫、应急救援、邮政快递、生鲜蔬菜食品等涉及民生运输车辆不受本通行管理限制。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调整后的优化便利措施:

(一)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赋予多用途货车(皮卡车)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无需申报办理货车禁行路段通行码。

(二)简化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管理政策。取消轻型及以下货车不含(轻型自卸货车)的外廓尺寸、核定载质量的限制。(交通高峰期7:00至10:00,17:00至22:00禁止通行)。

(三)放宽中型箱式货车通行限制。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城区限重低于8吨的桥梁、高架等道路严禁通行。(交通高峰期7:00至10:00, 17:00至22:00禁止通行)。

(四)提高新能源货车便利程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箱式和封闭式货车不需申请城区通行码。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参照新能源轻型货车管理。(交通高峰期7:00至10:00, 17:00至22:00禁止通行)

(五)城市货车通行码办理。确因运输生产、生活、施工等物资需要进入限行区的轻型及以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在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车辆备案后即可申请货车中、长期货车城区通行码;货车临时入城的,在允许通行时段路段无需办理临时通行证码,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在12123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车辆备案后即可申请货车临时通行码,线下可在城区各交通执法岗亭办理临时通行证。

需要注意的是,便利货车通行措施不适用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主城区严禁超载、超限、非法拼(改)装货运车辆和尾气排放未达标的货车通行。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应保持车身整洁,运输沙石、建筑垃圾、渣土车辆不得沿途遗洒飘散、污染道路。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指挥。如遇重污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的,限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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