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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快看!本周多省调整货车禁限行政策汇总

[罗戈导读]9月5日至9月11日期间,最新限行政策汇总内容。

卡友们大家好!

货车宝联合中物联公路货运分会,每周为卡友提供最新限行政策汇总内容。

9月5日至9月11日期间,各地货车限行政策内容主要为:

1.广东深圳、广东东莞、湖南长沙三地陆续解除皮卡车进城通行限制!

2.广东、江苏、山西、湖南、河北、广西等地新增货车禁限行政策。

建议大家收藏转发,避免扣分罚款,绕路!

广东省

深圳市调整市区轻型多用途货车限行

深圳市决定对轻型多用途货车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在我市部分区域及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通告》(深公交通〔2022〕113号)中的限行措施不再适用于轻型多用途货车。

二、轻型多用途货车按以下规定实施限行:

(一)每天7时至20时禁止驶入深南大道(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

(二)工作日7时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驶入以下路段:红荔路、笋岗路、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上步路、皇岗路、彩田路、新洲路、香梅路。

三、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限行规定限制。

四、新能源“轻型多用途货车”仍按新能源车辆限行优惠政策执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2月14日施行。

东莞市取消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限行

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放宽皮卡车进城的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公安局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区通告》(东府〔2022〕37号)、《东莞市公安局关于绿色物流片区实施柴油货车限行的通告》(东公〔2021〕527号)规定外,在全市范围内取消轻型多用途货车的限行措施。

江苏省

镇江市调整市区货车禁行区域

镇江市决定调整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新区丁卯片区)货车禁行区域,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调整后的货运车辆禁行区域设置

镇江市区原货车禁行区域示意图

镇江市区货车禁行区域扩大调整示意图

以润州路(镇扬汽渡—京江路口)、京江路(润州路口—龙门港路口)、戴家门路(龙门港路口—南徐大道路口)、南徐大道(戴家门路口—朱方路口)、朱方路(南徐大道路口—团山路口)、团山路(朱方路口—润兴路口)、润兴路(团山路口—金润大道路口)、金润大道(润兴路口—镇荣公路口)、镇荣公路(金润大道路口—官塘桥路口)、官塘桥路(镇荣公路口—谷阳路口)、谷阳路(官塘桥路口—丁卯桥路口)、丁卯桥路(谷阳路口—智慧大道路口)、智慧大道(秀山路口—学府路口)、秀山路(京沪铁路—楚桥路口)、楚桥路(秀山路口—溪云路口)、溪云路(楚桥路口—智慧大道路口)、学府路(智慧大道路口—禹山路口)、禹山路(学府路口—谷阳路口)以及京江路江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

上述闭合区域内,除润州路(镇扬汽渡—京江路口)、京江路(润州路口—龙门港路口)、戴家门路(龙门港路口—南徐大道路口)、长江路(戴家门路口—扬溧高速公路镇江西收费站入口)、南徐大道(戴家门路口—朱方路口)、朱方路(南徐大道路口—团山路口)、团山路(朱方路口—润兴路口)、润兴路(团山路口—金润大道路口)、官塘桥路(镇荣公路口—谷阳路口)、谷阳路(官塘桥路口—丁卯桥路口)、丁卯桥路(谷阳路口—智慧大道路口)、智慧大道(秀山路口—恒运路口)、秀山路(京沪铁路—楚桥路口)、楚桥路(秀山路口—溪云路口)、溪云路(楚桥路口—智慧大道路口)允许货车通行外,其余路段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划分

1、主城核心区:以梦溪路、运河路、天桥路、南徐大道、檀山路、中山西路、中山北路、长江路、东吴路为界形成的闭合区域,包含上述路段。长江路(中山北路口—环湖路口)、学府路(梦溪广场路口—智慧大道路口)实行主城核心区管控措施。

2、主城中心区:限制通行范围除去主城核心区的部分。越河街、雩山街实行主城中心区管理措施。

3、观音山隧道、五凤口高架(含匝道)、丁卯高架(含匝道)全天候禁止一切货运车辆通行。

货运车辆限制通行时间

针对不同的货车车型,采取不同的限行管理措施。在时间段划分上,主要有:

1、高峰时段:7:00-9:00;16:00-19:00;

2、平峰时段:除高峰时段外的时间段;

3、夜间时段:21:00至次日7:00。

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仍按原规定执行,除按规定享受无须办证通行的货运车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实行通行证管理。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9月10日起实施,由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解释。

湖南省

长沙市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

并放开微、轻型多用途货车通行限制

9月1日,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长沙市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湘A号牌和非湘A号牌不同类型的货运车辆限制通行规定进行了调整。

《通告》整合了车辆类型、禁行时段,更加有利于驾驶人记忆和掌握。同时充分考虑了城区的货物运输需求,留出了三条通道供货运车辆通行,《通告》最大的亮点是全面解除了对皮卡车的通行限制,既满足了市民对皮卡车的使用需要,又极大地促进了皮卡车的消费需求。

一、货运车辆禁区范围调整变化情况

1.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道路及路段增加了雨花大道高架桥劳动路至时代阳光大道路段(含隧道)、麓景路隧道两条新建高架快速路和隧道。

2.具备本年度便利通行资格的湘A号牌的微、轻型厢式载货汽车禁行范围增加了每日7:00至22:00,新韶路(新姚路至刘家冲路路段)、刘家冲路(新韶路至湘府路路段)、湘府路(刘家冲路至新姚路路段)、新姚路(湘府路至新韶路路段)围合区域(含边界路段)。

3.具备本年度便利通行资格的湘A号牌的微、轻型其他类载货汽车(除封闭式、厢式以外的其他类)禁行范围增加了每日7:00至22:00芙蓉路、福元路、东二环、北二环合围区域,同时为缓解湘府路大桥早晚高峰交通拥堵,增加了每日7:00至9:30、16:30至19:30湘江湘府路大桥禁止通行。

4.湘A号牌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解除了湘江路青竹湖大道至长沙绕城高速北段的通行限制;每日7:00至22:00禁行范围增加了杜鹃路(西二环至雷锋大道路段)、雷锋大道(杜鹃路至尖山路路段)、尖山路(雷锋大道至青山路路段)、青山路(尖山路至长沙绕城高速西段)、长沙绕城高速(青山路至枫林路)、枫林路(长沙绕城高速至麓谷大道)、麓谷大道(枫林路至桐梓坡路)、桐梓坡路(麓谷大道至西二环)、西二环(桐梓坡路至杜鹃路)合围区域以及远大路(京港澳高速至星沙大道)、星沙大道(远大路至高家坡路路段)、高家坡路(星沙大道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远大路至高家坡路路段)合围区域两处禁行区域(除雷锋大道杜鹃路至尖山路路段、尖山路雷锋大道至青山路路段、青山路尖山路至长沙绕城高速西段、汽配城路-锦绣路京港澳高速至福元路路段、京港澳高速、长沙机场高速、长沙绕城高速外,其他均含边界路段)。出于安全考虑,新增每日7:00至22:00湘江路长沙绕城高速南段至融城路路段为禁行道路。

5.非湘A号牌的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解除了湘江路青竹湖大道至长沙绕城高速北段的通行限制;每日7:00至22:00禁行范围增加了远大路(京港澳高速至星沙大道)、星沙大道(远大路至高家坡路路段)、高家坡路(星沙大道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京港澳高速(远大路至高家坡路路段)合围区域。出于安全考虑,新增每日7:00至22:00湘江路长沙绕城高速南段至融城路路段为禁行道路。

二、留出三条货物运输通道

为服务长沙经济建设,长沙交警根据道路实际,对城区货物物流需求较大的片区流出了三条通道供货运车辆通行。其中河西片区的岳麓大道长沙绕城高速至东方红路路段、东方红路青山路至枫林路路段允许湘A号牌的货运车辆通行;天心区的黑梨路-雀园路长沙绕城高速西南段至枫山路路段和雨花区的黄谷路万家丽路至京港澳高速路段两条货运通道允许所有货运车辆通行。

三、全面放开微、轻型多用途货车通行限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文件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工作要求,从9月5日开始,长沙全面放开微、轻型多用途货车(俗称:皮卡车)的通行限制,也就是说普通小轿车能够通行的道路,皮卡车同样可以通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通告》中的微、轻型多用途货车是以行驶证上标注的车辆类型为准,有部分2020年3月之前注册登记的皮卡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类型为轻型普通载货汽车,这类皮卡车车主需尽快到车管所对行驶证上的车辆类型进行修改,避免因闯禁区被电子警察抓拍。

河北省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城辖区内载货汽车

通行证办理工作的相关说明

2022年8月31日,曹妃甸新城发布官方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对载货汽车实施限行绕行的通告》,决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新城辖区部分路段对载货汽车实行限行绕行措施,并于9月15日开始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载货汽车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依法处罚。为方便新城辖区内企业、个人通行需要,现就通行证办理工作说明如下:

一、普通货车通行证办理

(一)办理对象:曹妃甸新城限行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个人用于生产、生活服务、经营运输保障的货车。

(二)办理要求:

1、初次申请通行证的需填写书面申请表(附件1,加盖车辆所属单位或服务单位公章)、运输单位或个人与新城辖区禁行区域内商家、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运输合同、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用于个人生活的非营运性货车,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依据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地址核发货车道路通行证。

2、货车临时通行证时限为2—3天;货车(长期)道路通行证时限为1个月。再次申请通行证的,必须以旧证换新证,并于每次换证时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3、外埠车辆确需办理通行证的,由本区合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携带个人与新城辖区禁行区域内商家、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或运输合同、合同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二、新城辖区内运输渣土、城市垃圾等散装物料货车、水泥罐车通行证办理(新城辖区之外的上述车辆,按普通货车办理)

(一)办理对象:曹妃甸新城限行范围内运输渣土、城市垃圾等散装物料的运输车辆和水泥罐车。

(二)办理要求:

1、新城辖区内运输渣土、城市垃圾等散装物料货车、水泥罐车办证时需提交行驶证复印件和显示日期的运输车辆照片(前、后照片各一张,需要拍清车牌号、渣土车专用标识顶灯、车牌放大号、车辆硬质盖板等密封装置)。

2、水泥罐车牌照放大号要清晰可见,办证时需提交行驶证复印件和显示日期的运输车辆照片(前、后照片各一张,需要拍清车牌号、车牌放大号)。

3、运输散装物料货车通行证有效期为30天,水泥罐车通行证有效期60天。

4、 通行证持旧证换新证时需审核相关材料。通行证使用期间如发生丢失的,向证件办理窗口报备后,持相关证明材料重新补办通行证。

5、 通行时间:核定除交通高峰时间外其他时间。

办理通行证等相关事宜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四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8829077。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货车通行证申请表.doc

新河县中重型柴油货车禁行绕行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关于城区范围内货车限行

并启用货车通行证申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围场县城区范围内实施部分车辆限制通行措施,并启用货车抓拍系统,对部分车辆闯禁行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实施对象

普通货车(皮卡、轻型封闭式货车除外)、危化品运输车等。以下统称限行车辆。

二. 限行时间及路段

01、限行时间

07:00—19:00。

02、禁行区域及抓拍范围

凤凰路全路段、木兰路全路段、伊逊路全路段、天宝路全路段、桃李街全路段、通祥街全路段、金峰街全路段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通行证办理规定

上述限行车辆在规定限行时间段内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通行,请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申领通行证。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5日起施行,具体内容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7569557。

山西省

和顺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货运车辆限行

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货车限行规定

(一)限行范围:

1、主要路段:永和路、新和大街、太和路、泰山街(新华街)、新建街(槐树街)、中和街、平和路、兴才路、永宁路、遵化路、滨河路、北内环(云山路)、天顺街、桥东路、和化路、南内环、迎宾路“七纵十横”17条路段。

2、其他路段:西外环、新城主要道路、旧S318段(五牛至凤台)、安和线(思源小区至后沟十字路口)。

(二) 限行时间:

2022年9月6日0时起实行。

(三) 限行车辆类型:

本通告所指的货车是所有货车(皮卡车除外)、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

(四) 限行措施:

1、限行区城内,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驶入;禁止国Ⅴ(不含)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柴油货车驶入;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及不符合规定车辆驶入;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车辆禁止上道路行驶。

2、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或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管控期间,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限行区域内道路行驶。

3、限行区域内,悬挂新能源号牌物流配送货车车辆除交通高峰时段(7:30至9:00,17:30至19:30)外,其他时段通行不受限制。物流配送货车是指城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箱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以及拉运建筑砂石、物料等货运车辆。

4、限行区域内(新和大街、永和路、太和路除外的其它路段),所有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除外)每天24:00至次日6:00通行不受限制,同时需遵守限行区域内禁止货车通行路段的交通标志指示。

4、确需在限行区域内、限行时段通行的,达到排放标准货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通行证实行网上办理,请用户登录“交管12123”平台进行-货车通行-申请办理。

(五)绕行路线

1、太原、榆次、左权、昔阳、邢台方向往来的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可通过318省道通行;

2、县城区隆华煤业北关公司、新大地煤业方向往来的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可绕行县乡道东(东垴)井(井玉沟)线通行;

3、正邦煤业、一缘煤业方向的重型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可向西绕行旧318省道通行。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本通告自2022年9月6日起实施。

广西省

象州县重新调整限制货车拖拉机通行时段及相关事项

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于2022年8月9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发布关于象州县城区道路限制货车拖拉机通行的通告,现结合实际重新调整限行时段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进城大道往南区域、教育路往西区域东岗大道往西区域以及象石路与码头路交叉路口往北区域的城区道路为限行区域。对温泉大道、平安大道、莲城路及城区其他限行道路实施限制拖拉机、中型(含)以上货车通行的时段均为6:00至24:00。

2、所限车型以下情形不受通行限制:

1)属于军警、消防应急救援车辆的;

2)执行市政日常专项作业车辆的;

3)市政设施水、电、通讯等应急抢修以及紧急抢险救灾车辆需要通行的;

4)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扣押的车辆需要通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4)项应在事后24小时内向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备案。

3、确因工程项目建设及生活生产需要在限行以外时段通行的可以到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许可,按照审批的路线时段通行,办理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4、施行时间:2022年9月9日0时0分。

货车宝货车导航提醒,限行图路线、办理临时通行证要求附后

办理临时通行证所需材料

1、办理临时通行证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被申请单位名称为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驶的原因、路线及时间段)

2、委托书(公司委托专人来我大队办理,委托书中包括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3、申请公司资质(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证等复印件)

4、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行驶车辆、驾驶员合法性证明材料:申请行驶证复印件、车辆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车辆左前、右后整车照各1张(照片要求车辆和号牌清晰、完整)

6、从事工程基建项目运输的须提供相关工程运输合同(复印件交警队留存,原件审核用);

7、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需提供项目施工许可(住建局出具);

8、紧急切断装置合格证复印件(仅运输物品为液体危化品时须提供)

9、危化品运输企业提交相关的应急预案

10、危化品车辆需提供押运员、驾驶员、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复印件。

联系电话:0772-4365383 

地址:交警大队3楼秩序中队办公室

注:

1、第 6、7 项仅从事工程项目的申请人需提交,第 8、9、10项仅从事危化品运输的申请人需提交,其他申请人仅需提交1-5项基本材料即可。

2、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签名并按捺拇指印。

部分禁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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