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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料之中的结局!申通快递:阿里调整行权期限和价格,申通的梦想与现实?

[罗戈导读]12月27日,申通快递宣布,阿里调整行权期限和行权价格,意味着,陈德军陈小英兄妹依然是公司实控人。


12月27日,申通快递宣布,阿里调整行权期限和行权价格,意味着,陈德军陈小英兄妹依然是公司实控人。

过去两年,申通快递经历了“困境重生”,以原有20.8元/股的价格行权缺乏充足的理由和依据,截至12月26日,申通快递的股价仅仅10.8元/股。调整行权期限和行权价格是必然的结果,这也符合双方的利益,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需要观察的是,如果接下来申通在资本市场有相对好的表现,不排除阿里即刻宣布行权的可能性。

从公司策略看,申通快递的产能已经得到极大的提升,为厚积薄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申通需要平衡负债率及坏账,在不同阶段动态调整策略,同时用好股东资源。

当下快递市场形态多样化发展,竞争格局尚未定型。此举向市场释放出信号,阿里持续看好申通长期发展价值,会持续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申通与阿里新零售、菜鸟新物流的契合度高、协同效应强,未来还有更多红利空间。

至于阿里巴巴会不会行使这项购股权,还是那句话“相信阿里的战略定力”。阿里给申通以及快递行业带来的技术升级、丰富的业务场景、供应链等方面的赋能,是切实看到了成果转化,强大的业务带动和技术输入,相信双方未来会创造更多可能。

124人“享受”1元/股持股计划

2月14日,申通快递发布了让市场“意外”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购买的价格仅为1元/股,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4人(不含预留份额),申通总裁王文彬将认购298万份,副总韩永彦将认购122万份,副总兼财务负责人梁波将认购74万份,124位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将享受这个“特殊红利”...

考核为不低于2022年/2023年全国快递行业增长率或2022年扣非后扭亏/2023年扣非后盈利5亿。会把考核指标的选择关系改成并列关系吗?也就是考核为不低于2022年/2023年全国快递行业增长率和2022年扣非后扭亏/2023年扣非后盈利5亿。

交易所对申通快递的问询函主要是三点:其一是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 格为 1 元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其二是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中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确定依据;其三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 否有利于你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变相向相关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021年2月,王文彬正式出任申通快递总经理

2021 年 2 月 1 日,申通快递(002468.SZ)宣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选举陈德军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聘任王文彬担任总经理。

申通快递,2022年与阿里关联交易增至44.38亿

1月22日,申通快递宣布,2022与阿里关联交易预计增加至44.38亿;要知道2021年全年,申通与阿里的关联交易为17亿,这无疑给2022年申通快递的业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月21日,申通快递(0024681. SZ)宣布,鉴于上海德峨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德峨”)持有公司25.00%股份,阿里巴巴 (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持有上海德峨的100%股权。同时,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菜鸟”)、浙江纬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纬韬”)、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通信”)、杭州菜鸟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菜鸟”)、浙江萌萌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萌春”)、 上海蜂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耘网络”)、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盒马网络”)与上海德峨、阿里网络均为Alibaba Group Holding Limited通过相关持股主体控 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阿里网络、上海德峨、浙江菜鸟、浙 江纬韬、阿里通信、杭州菜鸟、萌萌春、蜂耘网络、盒马网络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阿里网 络、浙江菜鸟、浙江纬韬、阿里通信、杭州菜鸟、萌萌春、蜂耘网络、盒马网络之间的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申通快递控股股东德殷投资变更为陈德军陈小英,上市公司实控人仍为陈德军陈小英“新《购股权协议》”

2021年9月24日,申通快递(002468.SZ)宣布,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德殷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德军和陈小英的通知:(1)德殷投资与陈德军签署了《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2)德殷投资、实际控制人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阿里网络”)签署了《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购股权协议》(“新《购股权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德殷投资将持有的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恭之润”)100%的股权转让给陈德军,此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军、陈小英可以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股份数额并无变更,依然是持有申通快递股份548,632,769股,持股比例35.84%,此次仅同一实际控制的主体之间的股权转让。

根据新《购股权协议》,德殷投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授予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购股权,以购买:(1)上海德润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德润二”)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的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1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新《购股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购股权协议》由德殷投资、陈德军、陈小英及阿里网络共同签署。

购股权的范围

各方同意,阿里网络有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2022年12月27日(含当日)期间(“行权期”) 向德殷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润二的100%的股权或德润二届时持有 的4.9%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以及(2)恭之润100% 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16.1%的上市公司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 (“购股权”,德润二100%的股权及恭之润100%的股权合称“新《购股权协议》标的股权”;德润二和恭之润合称“目标公司”)。

购股权的行使

阿里网络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竞争对手除外)有权在行权期内一次性或分批行使购股权,且阿里网络有权决定通过自身或其指定第三方(公司竞争对手除外)行使全部或部分购股权。

行权价格

(a)受限于下述(b)、(c)项的调整,(i)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行使购股权购买 德润二的100%股权和恭之润100%股权,购股权的总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686,543,846元(“股权总 行权价格”):其中德润二的100%股权的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560,193,547元,恭之润100%股权的 行权价格为人民币5,126,350,299元。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每次行权价 格应按照拟购买的目标公司股权占新《购股权协议》标的股权的比例计算。(ii)若阿里网络或 其指定的第三方行使购买权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份,购股权的总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654,397,019 元(“股份总行权价格”)。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每次行权价格应按 照拟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乘以每股价格计算。(b)本协议生效后,若上市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股利分配,目标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对 应的股利分配归德润二及恭之润所有。自本协议生效后,若上市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股利分配, 在阿里网络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下,则行权价格应扣除自本协议生效日之日至阿里网络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期间拟购买的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已发放的现金 股利金额,并且相关各方应确保行权遵守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未经 阿里网络事先书面同意,德殷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应确保目标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若阿里网络同意目标公司就其获得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阿里网络行使购买股权 购买德润二或恭之润股权的情况下,则行权价格应扣除拟购买的目标公司股权对应的已向目标公 司股东发放的利润分配金额。(c)若在本协议生效后上市公司进行任何股票形式的股利分配,则上述第(a)项中约定的 股权总行权价格和股份总行权价格均保持不变。若阿里网络或其指定第三方分批行使购股权的, 每次行权价格应按照拟购买的目标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股份)占新《购股权协议》标的股权(或 新《购股权协议》标的股权对应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计算。

阿里网络行使购股权涉及的股权/股份转让交易的交割应在《购股权协议》和阿里网络决定行 权后、各方根据《购股权协议》另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载明的先决条件被证明满足或被豁免 之后进行,相关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已就行使购股权涉及的交易签署了相应交易文件、相 关各方已就行使购股权涉及的交易履行完毕必要的审批、申报或通知程序。

新《购股权协议》项下的股权/股份转让尚未发生且未来阿里网络是否行权、拟行权的比例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新《购股权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及其项下的交易的履行并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如阿里网络根据新《购股权协议》的约定进一步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1、德殷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恭之润100%股权转让给陈德军,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控股股东由德殷投资变更为陈德军和陈小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德军和陈小英, 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新《购股权协议》是基于前述恭之润100%股权转让的情况对原《购股权协议》的修订和 重述,新《购股权协议》项下的股权/股份转让尚未发生且未来阿里网络是否行权、拟行权的比例 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新《购股权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如阿里网络根据新《购股权协议》的约定选择进一步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 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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