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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货主管理中库存共存共融方案简述

[罗戈导读]随着客户配送中心的日益成熟,营运能力的结余,以及配送中心的社会化发展,配送中心为多家企业(即货主)提供仓储、分拣、配送服务的需求场景不断增加。

在这类多货主管理背景下,各货主的品项交叉情况复杂,货主间的库存流转方式多变,都会对配送中心的运营效率、场地利用情况、现场管理等提出更高要求。海鼎在国内首次提出多货主库存共存共融的方案,并落地实现,解决了多货主经营品项有交叉情况下账务分开、货权独立、实物库存共存共用共融等一系列行业难题,切实有效地提升配送中心的运营能力、竞争能力。

一、引言

“货主”的概念,简单理解就是货品的主人,指仓库存储、运营货物的归属者。从核算的角度来看,仓库中具体到每一个实物货品,只会有唯一的货主与之对应,从运营的要求上看,仓库内“货主”所属的“货品”进出流水账都要求清晰明确。

在配送中心运营初期,配送中心一般只为一个货主,也就是为自身企业服务。而随着客户配送中心的日益成熟,营运能力的结余,以及配送中心的社会化发展,配送中心为多家企业(即货主)提供仓储、分拣、配送服务的需求场景不断增加。当这些多货主的实物库存,具体业务进入配送中心,如何高效、准确地进行仓库作业,即为本文的研究课题。

二、多货主同仓分类及其管理方式

同一个配送中心,引入多个货主的库存、业务后,配送中心管理模式的转变情况取决于多货主同仓时货品品项重合程度。依据同仓时货品的重合状况,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一)多货主经营纯异品

图1 多货主经营纯异品示意图

虽然配送中心内存在多个多货主,但每个货主经营的货品品项没有交叉,每一个货品品项只隶属于唯一一个货主,通过货品即可判定其货主。其管理方式可延续单一货主的管理方式。

图2 多货主纯异品管理示意图

(二)多货主经营品项重合

图3 多货主经营品项重合示意图

多数情况下,配送中心引入的多货主经营范围大致相同,品项重合度较高,重合品项的实物外包装也一致。在这种情况,作业人员无法通过货品包装,或货品包装上的条码进行区分。其管理方式会因为重合程度和多货主数不同出现一些差异。

1、多货主同品异码管理

图4 多货主同品异码管理示意图

虽然多货主之间出现了货品品项重叠,但配送中心把这些重叠的品项,在不同的货主下用不同的货品代码区分开,转化为“多货主纯异品”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易于实现,但会存在一些弊端:

1) 各货主间实物要严格区分开,不能混放,造成配送中心资源的浪费,特别是拣货位资源;

2) 实物外包装一致,附有的国际条码信息一致,在库存出现一码多品的情形,易导致繁琐操作;

3) 对日常操作,管理要求更高。

2、多货主总部合并管理

图5 多货主同品异码管理示意图

在这种管理方式下,需要将货主与配送中心直接交互的信息流隔断,全部货主的业务单据统一在某个货主(如货主乙)的总部系统中汇总,处理后下发到配送中心,而配送中心的回传单据也只对接货主乙,配送中心只有“货主乙”的业务数据。

每个货主可操作的库存量,由货主乙控制,配送中心只做整体判断。如货主甲对货品A有库存8个,要货10个,货主乙对货品A有库存100个。

1)如果货主乙在处理货主甲的A要货数据时,发送8个,配送中心分拣8个;

2)如果货主乙在处理货主甲的A要货数据时,发送10个,配送中心分拣10个;

3) 货主乙在处理货主甲的A要货数据时,发送110个,配送中心分拣108个。

使用该管理方式,需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 各个货主,数据均向一个货主总部系统汇总,该货主称为汇总货主;

2) 汇总货主,其总部系统需要有各个货主可用库存的数据;

3) 汇总货主,其总部系统需要支持业务发送给配送中心后,预扣各个货主库存;

4) 汇总货主,其总部系统需要支持配送汇总回传的数据拆分给各个货主。

3、多货主同品同码管理

图6 多货主同品同码管理示意图

这类管理方式,正是应对上述两种管理的不便之处。既不要求各个货主之间打通,数据共享,同时在现场操作时同品同码,库内管理可以依据外包装进行。其实现的方法为本文介绍的主题多货主库存共融。

三、海鼎多货主库存共融方案简析

(一)方案简述

配送中心承接多个货主的业务,货主之间经营货品品项有所重合。货主实物存放配送中心管理期间,货主允许其实物与其他货主同包装的实物混放,当该货主需要对货品出货时,不限定其出货实物的真实货主来源,只判定货主对实物可操作的数量范围。

各个货主间需达成一致,共同承担实物库存的批号、质量、仓储等风险和问题,从而实现配送中心以品项维度进行业务操作,多货主间库存共同管理,融合混放的管理模式(多货主共融)。

(二)实现原理

1) 在海鼎物流操作系统(下称HDWMS)新建一套物流自有的基础资料(包含货主/供应商/门店/货品等);

2) 将货主分为真实货主和物流自有货主:

   如果真实货主独立管理自己经营品项,在HDWMS中该真实货主业务中各项基本资料均为真实货主本身资料;

    如果真实货主使用多货主共融,需要将真实货主基础资料与物流自有货主基础资料做对应关系绑定,在HDWMS中该真实货主业务中各项基本资料为物流自有资料。

3)HDWMS中增加“货权”记录,用于显示每个货主对货品库存的实际占有量;

4)参与多货主共融的真实货主下发的业务信息中的基本资料,经过接口转换为物流自有货主下的基本资料,并在HDWMS中形成相关业务单据;

5)HDWMS处理多货主共融的各项业务时对物流自有货主操作,同时处理“货权”信息,如入库增加货权,出货时出货量受货权限制,并减少货权;

6)HDWMS处理完成单据,回传单据相关信息时,会根据记录转换为真实货主,以及真实货主下的基本资料,供各自货主总部系统识别处理,同步库存。

(三)实现前提

1)各真实货主间彼此认可多货主共融的管理模式:

   同品实物混放,共用;

   批号共享,各货主彼此接收对方采购实物的生产日期,货源。

2)各真实货主协商,确认损溢规则:

损溢是配送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在多货主共融下实物混在一起,现场人员只能判断出实物库存出现的损溢情况,而不能决定具体某个货主的损溢,需要在方案上线之初确认损溢规则。

3)各真实货主协商,确认供应商退货规则:

多货主共融情况下,配送中心给门店出货时库存会共用,货主可以使用其他货主货源的库存,而发生供应商退货时,也不能只考虑货源,需要在方案上线之初确认供应商退货规则。

(四)特殊功能介绍

启动多货主共融相关功能后,HDWMS除了配送中心常规的收存拣发相关功能外,增加了货权有关的相关功能。

叙述定义:

1)货主甲、货主乙使用HDWMS的多货主共融功能;

2)货主甲下单品a,货主乙下单品b,外包装一致,在配送中心当做同一品项,使用相同的代码x管理。

1、库存跳转,现场操作维度唯一

非多货主共融情况下,任一货主下的任何单品,纳入HDWMS管理后,从收货入库开始,其库存流转会有完整的记录,如货主甲下单品c从收货暂存位到上架中转位,操作数量是300个。

但在多货主共融后,共融货主下实物混放,操作人员可以在HDWMS中查询到代码x的具体货位库存,也能查到货主甲对单品a的具体货权,但无法得知单品a具体位置。换言之,只要货主甲在配送中心中对单品a有货权,那么货主甲就可以对货权仓位下代码x的任何货位上的实物进行操作,但操作数量受到货权限制。

为方便理解,特此举例说明:

已知:

现配送中心有三个货位拣货位A,存储位B,存储位C,其中拣货位A有货物x库存50个,隶属于货主乙,存储位B,C为空闲状态;

操作:

①货主甲对货品x收货,数量为200个,上架到存储位B;

②货主甲下门店点货x,数量为5个;

③HDWMS将生成拣货位A,数量为5的拣货单,拣货完成;

④货主乙对货品x收货,数量为100个,上架到存储位C;

⑤货主乙下门店点货x,数量为10个,HDWMS将生成拣货位A,数量为10拣货单。

图7 货位库存变化

图8 货主货权变化

在上例中,货主甲的实物放置在存储位B上,但出货使用的却是拣货位A上库存,这就是多货主下的库存跳转。业务人员使用HDWMS时,将只考虑货品x在各货位的库存量这一维度,而不考虑其真实货主来源。

2、货权转移,货主间库存转移

多货主共融的应用背景是配送中多个货主经营的品项相同,难免会发现因为一方货主库存不够,另一方库存充足,从而产生两个货主间库存转移的需求。常规的操作方式是做进出业务,一方退货,一方收货,这样不仅增加操作步骤,同时二者之间关联性不强,容易遗漏。

而HDWMS实现了上述介绍的库存跳转,这种货主层面的库存转移,可以转化为对货权进行操作,实物库存不处理,简化流程,其操作步骤一般为:

①需要进行货权转移的货主协商确认;

②由货权转入方的货主,发起货权转移申请,在HDWMS形成初始的货权转移单;

③管理人员对货权转移单进行沟通确认,确认后在HDWMS审核确认;

④ HDWMS根据确认的结果,分别向货权转入方的货主,货权转出方的货主发起相关单据,调整货权。

图9 货主转移示意图

在货权转移时,转入货主的转入成本与转出货主的转出成本应该相等,但转出货主的转出成本与货主的成本价无必然关系,可以平价转移,也可以变价转移。具体的转移成本以及单据发起均由货主间协商确认。

3、不明库存分摊货权

当配送中心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HDWMS除了需要对货品库存损溢操作外,还需要对货权进行处理。以盘点为例,现场人员在盘点时发现某货品货位账面库存为10个,但实盘结果为2个,需要对该货位该品报损8个,而这8个货权扣减哪个货主?HDWMS对不明库存分配货权主要方法为:

①对不明库存总量根据基准原则做预处理:

预处理首先要判断该货品涉及到几个共融货主;

基准原则可以配置,常见有:

默认共融货主的损溢分摊比例;

根据实时该品的货主货权比例;

根据定期内该品在各货主的出货比例。

②对预处理结果进行去负数,取整规格等调整,得到修正分摊结果;

③修正结果展现给操作人员,有权限人员可以进行修改,确认分摊结果;

④HDWMS根据分摊结果处理货权。

图10 盘点分摊货权示意图

结语

多货主共融方案是为应对配送中心社会化发展趋势下,引入的多货主经营品项出现重叠时一种解决方案。通过多货主共融,可以解决在品项有交叉情况下账务分开,货权独立,实物库存共存共用等问题,从而提升配送中心的运营效率、场地利用率,简化管理,切实有效地增加配送中心的运营能力和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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